發(fā)布時間: 2025-08-22 18:20 來源:黑龍江網(wǎng)
8月21日,維度新聞記者從“山東女幼師出租屋遇害案”被害人劉某怡父親處獲悉,案件已進入最高法死刑復核程序。同時,家屬正積極為女兒劉某怡申請認定見義勇為,期望相關各方能夠提供支持。
維度新聞此前報道,2023年12月11日晚,山東青島,李某勇(男)因?qū)ν瑢W李某菲(女)心生報復,攜帶單刃刀闖入李某菲的出租屋,持刀將其捅刺致死。李某菲同事劉某怡在目睹李某勇行兇后,大聲呼救并試圖制止李某勇,最終也慘遭殺害。李某勇作案后,原計劃前往膠州殺害堂哥李某輝,途中被警方成功抓獲。
2024年10月9日,該案一審在青島市平度看守所法庭開庭審理,同月宣判,被告人李某勇因犯故意殺人罪,被判處死刑,剝奪政治權(quán)利終身。李某勇當庭提出上訴。2025年2月19日,案件二審在平度市看守所開庭,未當庭宣判。3月26日,家屬接到通知,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維持一審死刑原判。目前,案件已進入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復核程序。
劉某怡的家屬表示,女兒勇敢地呼救并試圖阻止兇手,他們希望能夠為女兒認定見義勇為。
劉某怡的父親稱,這不僅是對女兒價值的認可,更是對家屬莫大的安慰。他希望另一受害者李某菲的家屬、第三位室友崔某以及兇手堂哥李某輝,能夠出面,協(xié)助推進見義勇為的認定。
關于劉某怡見義勇為認定的可行性,李彩娥律師解釋,基于劉某怡的喊叫行為,讓屋內(nèi)第三位室友有機會鎖門自保并打電話報案,讓警方能夠第一時間了解案情,迅速采取下一步的措施,在兇手前往其堂兄處報復行兇的路上將其截獲。在這種事實行為以及客觀達成正向結(jié)果的情況下,是有機會認定見義勇為的。
但案件仍存在一大爭議點,劉某怡在整個過程中的喊叫行為究竟是出于本能害怕的應激反應,還是明確具有見義勇為的意圖。根據(jù)相關法律規(guī)定,見義勇為是指非因法定職責或者法定義務,為保護國家利益、社會公共利益和他人人身、財產(chǎn)安全,挺身而出,與正在發(fā)生的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或者搶險、救災、救人的合法行為。李彩娥律師表示,劉某怡在室友遭遇危險時大聲呼救并試圖勸阻兇手,符合見義勇為的部分特征。但要最終認定,還需綜合多方面因素考量,包括劉某怡當時的主觀想法以及現(xiàn)場的具體情況等。(李達森 記者 王可欣 實習記者 楊陽斯羽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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